二级学院、民研所、图书馆:
根据《阿坝师范学院二级学院(部门)科研业绩奖励办法》(阿师院〔 2018〕 39 号)文件精神及相关科研管理制度规定,为做好我校 2021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及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科研业绩考核成果统计范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12 月 31 日期间正式出版、收录的论文和著作以及立项项目、结题项目、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新增平台、 获奖成果、专利及艺术设计作品等,务必注意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二、统计原则
1.信息录入时各类成果的基本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确保准确无误。
2.科研业绩统计与审核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的科研院长、科研秘书具体负责;科技处进行科研业绩复核。
三、日程安排
1.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教师(含学科归属行政人员)于 3月18日前将2021年度科研业绩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完
成院系审核;
2.未按规定时间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或未通过审核的科研业绩不予统计。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