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关于报送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0 点击数:

【本网讯】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现代大学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持续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要求各二级学院报送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学术活动。现将2023年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需编制2023年度学术活动(组织校内外线上线下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工作计划,并填写《阿坝师范学院 2023 年度学术活动计划汇表》。

(二)各二级学院须于202331日(周三)上午11:00点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5090981@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314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单位从202331日开始按提交的学术活动计划开展学术活动。

2.各二级单位从202331日起,乃至以后年度,除寒暑假、五一国庆等假期外,各二级单位每周须至少组织开展一场线下学术讲座(报告)活动。其中,在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增加学术讲座(报告),但不得超过3场。

3.各二级单位所开展的学术讲座(报告)活动应为高质量且为学术科学研究方面内容。

4.讲座原则上优先邀请校外学科专家、行业专家和各级科研管理部门领导,其劳务费用可以自行解决或在科技处报销。校内优先邀请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和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主持人,但校内人员不列支劳务费。

5.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要求,确定讲座(报告)人数,科学制定学术活动计划及预案。

6.对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开展学术讲座(报告)须按要求提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审查(意识形态审查中遇到困难可请示学校宣传统战部)。

7.各二级学院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活动的宣传工作,多角度、多渠道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影响面。活动前后及时发布相关线上线下足量的海报宣传等,相关费用可到科技处报销。

附件:阿坝师范学院 2023 年度专家学术活动计划表

 

 

 

(联系人:雷迁;电话18280185208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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