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现代大学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为持续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要求各二级学院报送202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学术活动。现将2023年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需编制2023年度学术活动(组织校内外线上线下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工作计划,并填写《阿坝师范学院 2023 年度学术活动计划汇表》。
(二)各二级学院须于2023年3月1日(周三)上午11:00点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5090981@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314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单位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按提交的学术活动计划开展学术活动。
2.各二级单位从2023年3月1日起,乃至以后年度,除寒暑假、五一国庆等假期外,各二级单位每周须至少组织开展一场线下学术讲座(报告)活动。其中,在专家进校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增加学术讲座(报告),但不得超过3场。
3.各二级单位所开展的学术讲座(报告)活动应为高质量且为学术科学研究方面内容。
4.讲座原则上优先邀请校外学科专家、行业专家和各级科研管理部门领导,其劳务费用可以自行解决或在科技处报销。校内优先邀请高级职称人员、博士和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主持人,但校内人员不列支劳务费。
5.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要求,确定讲座(报告)人数,科学制定学术活动计划及预案。
6.对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开展学术讲座(报告)须按要求提前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审查(意识形态审查中遇到困难可请示学校宣传统战部)。
7.各二级学院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活动的宣传工作,多角度、多渠道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影响面。活动前后及时发布相关线上线下足量的海报宣传等,相关费用可到科技处报销。
附件:阿坝师范学院 2023 年度专家学术活动计划表
(联系人:雷迁;电话18280185208)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