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川教函【2013】519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公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领导的指示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科研经费的自查工作,请各部门在认真组织学习省厅文件的基础上,配合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做好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请2011年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含在研和已结题)的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省厅通知中的“附件2: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表”,经所在部门审查后由科研秘书在2013年9月17日前报送科技处。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电话:18942827666,028-62332007。
阿坝师专科技处
2013年8月30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公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