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我校年度科研工作管理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保证我校上报年度科研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工作统计表要求填写的内容为2013年1——12月内教职工的科研工作基本情况;
2、教师如有填报期后产出的成果,请于12月底前补交到科技处。
3、科研工作统计表中涉及的课题由项目负责人填写,产出的成果由“第一作者”填写;
4、统计表中反应的科研成果力求准确,凡未按要求填报或漏填的成果,在下学期进行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中不予认定;
5、科研工作统计表请于12月2日前由系秘书或部门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交科技处韩晓玲老师处。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3年11月25日
科研统计表填写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