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的通知
科技〔2017〕16 号
校内各单位:
2017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目前已开始(附件1),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四川省科技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原则上推荐1人,注重推荐科技工作一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推荐的项目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者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联名推荐时要明确一名主推荐人。
(三)推荐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四川省科技奖励的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3)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才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7.推荐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等信息必须与申报奖励的内容相一致),相关登记要求请详见《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附件4)。
(四)推荐前公示
推荐的项目(人选)应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专家回避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附件5)。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6)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报奖材料
1、拟报奖项目的公示内容(附件7)。
2、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6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3、请老师在材料准备中,务必详细阅读《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主要内容》(附件8),按要求办理,如果申报材料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
四、报奖截止时间
1、请报奖前需要做成果登记的老师在2017年6月2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进行四川省成果登记的流程请参考《四川省成果登记指南》(附件9)。需要进行鉴定(第三方评价)的成果可联系省科技成果档案馆张老师(电话85221804)或陈老师(电话18628095895)。
2.报奖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
请申报单位和老师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4版)
附件3: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4版)
附件4:《四川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2012年版)
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6:《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
附件7:《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公示内容》
附件8:《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主要内容》
附件9:《四川省成果登记指南》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7年0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