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科研账户及账户结余资金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5 点击数: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关于清理科研账户及账户结余资金的补充通知

科技〔 2017〕53号

 

 

全校教职工:

  今年9月,科技处下发了《关于清理科研账户及账户结余资金的通知》(科技〔 2017〕39号 ),根据通知安排,学校将清理“僵尸账户”和结余结存资金。现对该项工作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清理范围:

2012年12月31日以前立项的所有课题。

  二、清理方案:

  1、对于 2012年12月31日以前立项仍未结题的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12月18日前准备好结题材料并由科研秘书统一报科技处。凡未按规定办理结项手续的,将一律予以撤项。对于所有撤销的项目,追回已使用研究经费。

  2. 对于 2012年12月31日以前立项仍未结题的纵向项目,务必于2018年06月前完成结题或得到项目主管单位同意项目延期申请的批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将一律予以撤项。对于所有撤销的项目,追回已使用研究经费;

  3. 对于 2012年12月31日以前立项的因负责人调离学校无法完成研究任务的纵向项目,由学校收回结余资金并以重新立项的方式在学校发布,同时在项目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4.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立项已结题的所有项目,结余经费在2017年12月15日前仍可报销使用。

  特此通知。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7年11月15日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 邮编:6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