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负责人:
科技处在近期将对2014—2017年立项课题进行清查。清查要求如下:
一、2014—2017年立项的课题,已超出计划结题时间的课题组负责人,务必向科技处提交相关报告说明未结题情况;如不能按期结题,并未提交申请报告的按照撤项处理(追回已使用经费;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项目经费:已经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务必在结题后的两年内将项目经费全部支出;超过期限的将于2019年底清算,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三、按科技处项目管理文件规定,每年的结题时间分别为4月、10月,对已超期未结题的相关课题负责人,请务必于2019年10月提交结题手续。
科技处
201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