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科研成果的产出,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规定和科技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启动2018年度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以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根据学术研究成果单位创新性、学术价值、科学性、研究难度、社会影响力或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在科研建设中取得突出贡献或重大影响力的成果,学校可视其情况给与特别奖。
(二)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
(三)合作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作者组织申报,多作者共同产出成果需在其他合作者情况一栏中标明其他作者。
(四)已获上级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能再重复申报校级科研成果奖。
(五)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评奖办法
(一)科技处负责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组织工作,受理各二级学院(部门)的推荐,处理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及异议、投诉。
(二)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科技处。
(三)申报材料
1.《阿坝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5090981@qq.com;
2.成果按要求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获奖证明、社会评价、社会影响力等佐证材料各2份;申报的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纳的,须附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被企事业单位采用并推广的,须附上效益材料(加盖公章);被报刊转载,须附相关复印件,作为评奖时参考依据。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201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
联系人:雷迁电子邮箱:1205090981@qq.com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