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1年度第一批学科建设经费已划拨至各学院(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提高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现就规范使用学科建设经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劳务费、评审费等人员费用的,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报销单据等相关凭证打印报送至科技处。
二、个人科研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支出误在2020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的,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至学校计划财务处将相关支出项目进行调整订正,并报送相关财务凭证至科技处。
三、各学院(部门)在使用学科建设经费时,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合理有效支出,切实提高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效益。
四、学校将适时跟进监督检查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再次出现超范围使用等违规现象的,学校将停拨后续学科建设经费。
特此通知。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