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科研成果的产出,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暂行)》(阿师院〔2019〕279号)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以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
(三)合作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作者组织申报,多作者共同产出成果需在其他合作者情况一栏中标明其他作者。
(四)已获上级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能再重复申报校级科研成果奖。
(五)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评奖办法
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对所申报的校级科研机构(团队)进行评审,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阿师院〔2019〕279号)进行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
(一)《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2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1205090981@qq.com;
(二)成果按要求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获奖证明、社会评价、社会影响力等佐证材料各2份;申报的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纳的,须附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被企事业单位采用并推广的,须附上效益材料(加盖公章);被报刊转载,须附相关复印件,作为评奖时参考依据。材料装订应美观大方。
五、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报送至12050909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
联系人:雷迁 18280185208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