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5 点击数:

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科研成果的产出,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暂行)》(阿师院〔2019〕279号)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以第一版出版时间为准)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

(三)合作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作者组织申报,多作者共同产出成果需在其他合作者情况一栏中标明其他作者。

(四)已获上级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能再重复申报校级科研成果奖。

(五)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评奖办法

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对所申报的校级科研机构(团队)进行评审,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阿师院〔2019〕279号)进行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填写《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

(一)《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2份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1205090981@qq.com;

(二)成果按要求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获奖证明、社会评价、社会影响力等佐证材料各2份;申报的成果被党委或政府部门采纳的,须附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被企事业单位采用并推广的,须附上效益材料(加盖公章);被报刊转载,须附相关复印件,作为评奖时参考依据。材料装订应美观大方。

五、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报送至120509098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

联系人:雷迁 18280185208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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