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避免重申报轻结题、重结题轻结算现象,实现学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阿师院〔2020〕40号)规定及总体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将于近期开展第三轮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方案
1.凡应于2022年结题各级各类项目,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2.厅级以上未按时结题的项目,来源单位同意延期其负责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来源单位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经费的报销和结算。
4.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结题验收、延期后仍未结题的校级项目,学校将作撤项处理,并根据《阿坝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阿师院【2020】40号)对项目负责人予以相应的处罚。
5.已超过实际结题时间一年以上的校级项目,今年内只有一次结题机会(下半年9月份),逾期将以撤项处理,收回项目经费,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项目。
6.本次清理工作,先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进行自查清理,于2022年6月9日前向科技处提交清查报告。
二、其他说明
1.为避免项目低结题率影响二级学院(部门)的科研管理绩效,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务必知会到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催促其结题或办理延期手续。
2.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题验收工作或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将影响该项目的经费使用和后期的项目申报。
3.在附件1和附件2的“备注”栏填写项目执行情况,并附纸质说明文件,电子版发至2671074767@qq.com。
4.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6月9日。
5.其他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韩晓玲 雷迁
联系电话:18942820909 18280185208
附件1:2017至2022年校级项目应结未结情况表
附件2:2017至2022年厅级及以上项目应结未结情况表
阿坝师范学院科技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