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AMLC科研成果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 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阿坝师范学院

AMLC科研成果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规范科研成果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严肃学术纪律,促进学术诚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检测系统只适用于科研诚信评估及科研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校师生应自觉加强科研诚信意识,确保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要高度重视AMLC科研成果检测系统的检测工作。

第二章 工作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学校科技处具有“AMLC科研成果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同时根据需要设立子账号,管理员可查阅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

第四条 管理员帐号及子账号仅限于科研部门科研诚信评估及科研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时对本校教职工有偿提供成果检测服务。坚持公务检测优先原则。

第五条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校内论文检测费用20/篇(10万字以内),著作类50元(大于10万字小于30万字)。

校外委托检测的论文为200/篇(10万字以内),著作类2.0/千字(大于10万字小于30万字)。

计财处建科研成果检测费用账目,科技处负责成果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申请人填写《阿坝师范学院科研成果检测系统使用申请单》(见附件),由科技处认定检测类别、字数、标准及金额等,计财处按照核算金额收取检测费用,申请人凭申请单在科技处检测成果并领取报告。

第七条 以下几类需付费检测:

(一)凡由申请人主动申请检测的成果如各类论文、专著、教材等需按照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付费检测;

(二)其他被认定需付费检测的行为。

第八条 申请人需将电子版论文名称统一格式为“论文名+作者+专业+单位+申请检测日期”,比如“论科技发展对大学生的影响+张三+计算机+数计学院+20170228”。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文件拷贝的方式提交到科技处,科技处收文邮箱 absykjc@163.com。科技处在收文后二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检测报告。

第九条 要求作者统一将文章格式改为最常用的.doc格式。

第十条 涉及以下事项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经过检测系统检测:

  1.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之论文、著作;

  2. 参与校内外评奖、获奖之论文、著作;

  3. 科研业绩考核之论文、著作;

  4. 代表学校名誉被送出校外之论文、著作;

  5. 校内外课题结题之成果如论文、著作等;

  6. 被举报违反学术道德之论文、著作等;

  7. 被公议,使学校声誉受损之成果;

  8. 其他接受委托之检测。

第三章 检测结果的处理

第十一条 AMLC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是确保科研成果真实性、预防学术失范的辅助工具,在处理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时,检测报告是重要的处理依据。

校内教职工委托检测的成果可凭借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做出修改。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中“检测结果”均指“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 邮编:623002